个人资料表,护照,相片,身份证,在职证明,单位资质证明,在职公证书原件,台湾联系人资料表,行程安排,商务往来证明,补充说明.
个人基本资料
个人资料表 1.请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,该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,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。(需提供word文档格式)。
护照1.提供清晰扫描件(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)。
相片1.需提供白底大一寸彩色清晰扫描件。
身份证1.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扫描件(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),必须在有效期内。
中方单位资料
在职证明 1.清晰的彩色扫描件必须要盖上公司章JPG格式。
单位资质证明1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,须有最新年检,加盖单位公章。
个人基本资料
在职公证书原件 需提供公证书((公证事项:公证在职证明属实, 而非公证与原本相符,3个月有效) 客人需到公证处办涉台事务且办加急(非加急要45天),公证处公证一式三份或两份,一份公证处转大陆海协会寄到台湾海基会,两份客人取一份寄回我司,我司会联系邀方准备资料拿到海基会去验证(验证费需加收)
外方邀请资料
台湾联系人资料表 1.要求提供台湾联系人资料表word文档格式(需下载网站模板填写)。
旅行计划资料
行程安排 1.请如实填写行程表(需下载网站模板填写),若停留期超过30天,则以周为单位提供行程表。移民署以所提供的行程时间给予签证停留日。行程时间越长审理时间越长。
外方邀请资料
商务往来证明 1.提供双方往來交易凭证(如汇款水单、报关资料、合約等)
特别要求
补充说明 1.台湾商务多次现开始,一同申请办理,首次出行,必须与随同申请人同进同出台湾,否则,申请人会被处分几年不得入台,邀方不得再邀请,如去台时期不同,需分开申请
2.办理多次条件:台湾方去年营业额需达到5000万新台币以上,才可以邀请。